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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

教育科学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教育科学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发布者:  时间:2016-06-03 23:37:32  浏览:

教育科学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绵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实验室工作条例

一、实验室工作任务 

1、根据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完善和更新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准备好实验仪器设备及材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 

3、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改进、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4、要建立、完善实验室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5、根据教师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科研场地及一般仪器的使用,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 

6、在保证完成教学及科研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外服务工作,创造条件改善实验室工作条件。 

7、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 

二、实验室主任职责 

1、负责本系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拟定建设计划、装备标准和购置计划。 

2、根据教学计划,落实实验任务,安排实验课程,检查实验效果。 

3、负责组织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调整更新,研究提高实验室的投资效益,组织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本系实验员的业务培养提高和考核奖惩。 

5、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 

三、各级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1、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完成教育部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制定的《高等学校实验室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试行办法》中所规定的各自职称范围内的各项任务。 

2、实验室人员分别掌握各种仪器设备及附属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使用方法,做好保养维修,改革创新;掌握各种试剂及实验材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做好各自的管理工作。 

3、各级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各自职称职责规定,认真讲授实验课和做好实验课的指导工作。 

四、实验工人职责 

1、按照分工,负责实验室相关实习实验课的全部准备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管理、保养、维修、领用及清还工作。 

3、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卫生工作。 

 

 

实验室守则

一、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备、仪器和用品。 

二、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安全、文明。衣着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喧哗、吵闹和吸烟。 

三、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材料、仪器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出,不得私自拆卸、改装。 

四、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对易燃、易爆、易碎药品及材料严格管理。 

五、实验前应预习实验指导,对实验内容、目的、要求、操作顺序及要领、做到心中有数。 

六、实验态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独立进行操作、观察、记录或绘图。 

七、每次实验完毕之后,要将用具放至指定位置的指定状态。由值日生做好实验卫生情况及门窗、水、电等安全检查工作。 

八、实验室由系统一管理,实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实验室内卫生制度

一、各实验室应随时保护清洁卫生。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玻璃要无蜘蛛网,无灰尘。 

二、实验室内物品要存放整齐、有序、物品应保护清洁、无灰尘。 

三、实验室内勿乱张贴。 

四、学生实验室由所做实验班级学生值勤打扫。 

五、每间实验室皆设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室卫生工作。 

六、在卫生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直接追究卫生责任人的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一、全体管理人员及实验人员必须大力提倡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科学的精神,不断加强安全防护意识,共同搞好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由院部统一领导,实验室由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具体负责;非实验时间,安全员参与安全工作管理。 

三、进入实验室必须了解电源、水源配备情况,防火器械配备存放情况和使用方法,以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 

四、实验中涉及有毒、易燃、易爆、高腐蚀高刺激性气味的药品、材料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以免造成对人身伤害或对环境污染。 

五、用电器件、仪器、不得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 

六、实验完毕,必须及时清除和处理各种废弃材料和其他有毒、易燃、易爆有污染物品;若处置不善造成事故的由实验者负直接责任。 

七、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检查水、电、安全使用情况,关闭水源、电源,在安全使用登记本上签字后锁好门窗才能离开。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按院下达的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全面安排和开展实验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 

二、根据本实验室所承担的实验教学和科研业务,组织制定实验室的长远发展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组织编报并审核年度物资购置计划。 

三、领导本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完成实验室所承担的教学实验和科研任务,建立和健全实验教学文件(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和指导书),组织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改革。 

四、定期检查和考核本实验室工作人员(教师、技术人员、实验技术工)的工作。加强对全体实验人员的思想教育,组织制定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计划。 

五、组织制定本实验室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学校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全面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设备资源共享,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抓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努力提高设备的投资效益。经常组织检查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本室不能维修的,要向主管部门报告。 

七、审核本实验室设备、材料损坏、丢失和报废、积压处理意见。 

八、在完成教学、科研、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安排对外服务工作。 

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制定该课程的实验教学计划和进度表,选择实验指导书报教研室和系审定。 

二、实验课前应认真备课,做好预备实验,要有教案和预备实验记录,与实验技术人员一起检查仪器、药品、器材、标本、模型等实验材料是否妥善齐全,做到心中有数。 

三、实验前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并在学生预习报告上签字,对实验预习报告不合格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四、实验前要向学生讲清实验原理,实验过程中要坚守岗位,回答学生的疑问,认真审核学生实验原始数据记录并签字。认真指导学生实验操作。 

五、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及实验作业。 

六、按大纲要求严格执行实验课考试考核制度。 

七、督促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管好实验用仪器、设备、药品,做好仪器使用运行状况记录。 

八、对实验过程的安全负责,确保不发生因漏电、漏气、错用试剂、设备带病运行而出现的实验安全事故。 

九、实验完毕后,督促学生打扫实验室,整理公用药品和器材,检查水、电、通风开关是否切断,关好门窗。 

实验室学生守则

一、实验前,应做好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熟悉内容和方法,写出实验预习报告,未预习或预习报告经检查不合格者,不得进行实验。进入实验室后应先检查仪器、药品是否齐全,实验装置是否正确、稳妥,还要充分考虑防止事故发生和发生后采取的安全措施。 

二、实验时要集中精力,认真操作,仔细观察,积极思考如实详细地做好实验记录,原始记录须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实验完毕,须及时写出实验报告。 

三、实验中必须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准吸烟、饮食,不得离开实验岗位,随便串走。 

四、不得无故缺实验课,确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须经班主任、实验教师同意),凡无故不做实验,以旷课论处。 

五、每人使用自己的仪器,公用仪器、药品应在指定地点使用;临时借用的仪器用毕应洗净,及时送回原地。不准搬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 

六、实验操作要科学、规范、正确,仪器、药品摆放整齐、方便取用。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及时处理,要严格执行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七、保持实验室内整洁,废弃物品应投入垃圾箱内,不得随意乱仍乱放物品。 

八、遵守安全守则,注意防火、防爆,熟悉灭火器材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发现危险迹象,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正确处理。 

九、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水、电,实验物品不得带出室外,对违章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私自拿走仪器、药品者,除追回原物外,还要给予严重处分。 

十、每次实验完毕,值日生应打扫实验室,清除废物,关好门、窗、水、电,经教师检查后,值日生才能离开实验室。 

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室主管人员的领导下,开展实验室的实验教学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学校有关实验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二、完成学生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学计划安排的各个实验及时开出。积极主动配合实验指导教师做好预备实验。每次实验前做好实验所用仪器发放、实验材料、药品试剂配制等各项准备工作;实验结束后,做好仪器收回与保管,实验材料处置,药品试剂的回收工作。 

三、按教学大纲要求和年度实验教学进度表,提前做好实验课的一切准备工作(其中包括仪器、标本、薄片、挂图等的摆放)。并承担一定的实验教学工作。 

四、掌握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功能、工作原理,指导学生安全操作仪器设备。熟悉实验材料、药品的性能,科学保管。负责做好仪器设备验收、保管、使用及实验药品、材料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作,提高设备完好率,对实验室内无法修理的仪器故障,应及时报主管部门组织修复。 

五、严格执行学校和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坚持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六、编制本实验室教学实验材料购置计划(包括年度计划、临时计划),经实验室主管人员审批后及时报送主管部门。 

七、负责建立本实验室的设备分户帐,定期清点物资,核对帐物,做到帐、物相符。学生损坏仪器,及时填写仪器损坏清单,经实验室主任鉴定意见后报主管部门。 

八、加强业务学习,接受实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能力。 

九、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搞好实验室的卫生、安全和文明建设工作。 

库房管理人员职责

一、物品进库要及时验收清点,发现有损坏、质差、数量短缺、盈余或凭证不符等情况,要立即和经办人联系处理。随物带来的说明书、合格证、质量证书等要妥善保管,造册登记。所有资料原件存入档案室,复印件随机使用。 

二、购入的物品要及时、准确填写“固定资产账册”。 

三、做好物品的发放工作,借领物品要有凭证,账目要月清年结。 

四、保持库内整洁,物品要分类存放,科学摆设,取用方便。 

五、常用物品要主动备货,多余积压物品和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处理;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控制库存量,以免事故发生。 

六、做好库内安全防护工作,危险品和贵重仪器要经常检查,防止挥发、变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系领导报告。 

七、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所管物品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用途,提高服务质量。 

八、遵守校、系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团结协作,热情、主动为教学、科研服务。 

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学生个人专用仪器,在实验开始前按仪器清单发放给学生,由学生自己保管,实验结束后按仪器清单收回。 

二、学生在实验中损坏仪器设备按赔偿制度规定进行赔偿。 

三、为了照顾专业特点,提高仪器使用率,实验仪器按如下原则发放: 

(1)学生实验常用的仪器、设备,固定放置在该专业实验室。 

(2)专业使用性强的仪器,固定放置在该专业实验室。 

(3)共用性强、使用次数少的仪器,采取统一保管、临时借用的办法,用后擦净,归还保管室,并特别注意配件的完整性,不得丢失。 

四、学生实验前,应了解仪器使用注意事项,不能盲目操作。 

五、实验用品要摆放整齐,方便使用,使用时要爱护,不得造成损坏。 

六、实验仪器、设备不得私自带出实验室。 

低值耐用品管理规定

一、低值耐用品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采购,经院保管员验收后入库。 

二、实验教学用低值耐用品在计划内使用。由实验员填写领料单,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办理借领手续。 

三、学生个人保管使用的低值耐用品仪器统一配置,由各实验室领出发放给学生,仪器清单经学生签字保存。全部实验结束后根据清单收回。损失部分按《实验仪器损坏赔偿制度》赔偿。 

四、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或做毕业论文所需低值耐用品,由指导教师签单领用。 

五、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所需低值耐用品,应先造计划,在批准的计划品种、数量内领用,超出部分应另行申报审批。 

六、教师立项课题科研,原则上院实验室不供应低值耐用品,确因经费不足等原因需领用时,应书面申请办理登记领用手续。领料单复印1份存档。 

七、工具类低值耐用品属公用性质的,按借用办法管理,属个人保管使用的,由实验员写领单领用。在规定使用期限内丢失损坏的,由领用人赔偿。 

大型精密仪器使用条例

为加强我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订本条例: 

一、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专管共用制,我院教学、科研需用仪器者,必须在使用前二天内与该管理人员联系,确定使用日期,做好用机准备工作。 

二、在保证我院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收费标准和经费分配按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仪器设备使用应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四、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发现故障要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由设备管理人员检查维修并记录维修情况。 

五、实验室内不准吸烟、饮食、会客,仪器工作时间,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六、仪器拆除、改装、损废须经系领导同意,并报学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执行。 

实验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为培养学生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养成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美德,对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所造成仪器和药品损坏的学生,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实行经济赔偿。 

一、损坏一般仪器设备 

实验过程中损坏一般仪器设备者,应及时填写仪器报损单,由指导教师视损坏原因和仪器价值在报损单上签署赔偿意见后补领仪器。 

(1)由于操作不慎而造成损坏,按院实验室规定的赔偿金额赔偿。 

(2)无故而造成损坏,赔偿金额为原价100%。 

(3)不听指导教师劝阻,野蛮操作而造成损失,赔偿金额为原价100-200%,并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 

二、损坏贵重仪器设备 

(1)损坏仪器者,应主动填写报损单,由指导教师签署赔偿意见,并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 

(2)学生本人应及时写出损坏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主管人员存档。 

(3)损坏仪器赔偿金额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特别贵重仪器,损坏赔偿幅度由系行政会讨论决定。考虑到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赔偿金额一般不高于100元。 

物品借领规定

一、借、领物品必须填写借、领单(本科生做毕业论文课题借、领物品要有指导教师签字),若借领数量较多,必须在使用前五天将所需的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写清楚,交保管员备案,以便按时取用。 

二、科研实验所用的仪器、设备,由课题经费购买,并由课题人员领用和管理。 

三、借用照相机、录音机、电视机等物品,要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借用,用后及时归还。 

四、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要有单位介绍信、借条(注明借用期损坏赔偿办法),并经院领导批准后才可借出。严禁私人关系的借出或拿用。 

五、任何人不准把公物带回家私用,不得长期借用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物品。 

六、凡丢失仪器和违章操作或粗枝大叶而造成仪器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 

实验室物品采购制度

一、大型仪器、设备、贵重仪器设备根据学校规定由院申报,学校国资处统一采购,少量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实验室主管人员与学院财经领导小组协调后采购。 

二、仪器、实验材料的采购,预先由教研室和各实验室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填写物品采购单(写明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交院实验室保管员。院管理员根据库存量的多少,拟出实际采购清单,报院实验室主管人员汇总,报送学校国资处或学院有关人员采购。 

三、仪器、药品采购申报计划每学期作一次,实验材料、零星物品的采购每月作一次,各实验室的申报计划须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四、计划申报人要了解使用实情,做到计划采购、计划使用,做到不缺货、不积压。 

五、精密仪器的添置应先开会论证,并在仪器使用人落实后才可采购。 

六、采购人员应熟悉物资供应渠道,了解物价情况,学会比较,购买价廉物美的产品。 

七、采购账目,手续要清楚,物品进库要验收登记、做帐。报账单据要经手人、验收人、领导三人签字。 

实验人员管理制度

一、实验技术人员培训 

1、对刚毕业分配或新调来的(原先未从事过实验技术工作)实验技术人员,主要加强其基础理论和基本实验技能的培训,使之尽快能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 

(1)在本系跟班随堂听课,至少要从头到尾听一遍本专业的理论课程。 

(2)与实验指导老师一起做预备实验。 

(3)所在专业教研室安排一名有经验的教师负责具体指导、培养。 

2、对已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实验技术人员,主要加强扩大知识面和提高业务能力的培训,使之成为多面手,能完全独立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3、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制订自我学习计划,提出业务进修申请。每年度或每专题学习培训后应书面汇报总结学习情况。 

4、对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回来后应书面报告学习培训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列为实验室资料存档,作为晋级评优的材料。 

5、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参加科研工作,从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6、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列入系教师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保证经费,鼓励业余培训,提倡系内培训,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送出去脱产培训。 

二、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晋升和奖惩: 

1、系应为实验人员晋升、晋级所要进行的培训尽量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2、定期对实验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每学年1—2次,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学习、业务工作能力、完成工作任务和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情况。考核结果存入实验室档案。 

3、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表彰奖励。 

①业务学习认真、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提高快的人员。 

②工作任务完成特别优秀的人员。 

③为本系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科研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除系内给予表彰奖励外,并向学院推荐评优,给予重奖。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 

①不遵守学校和本系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经批评不改者。 

②因工作失误,影响正常实验教学进行。 

③因工作失误,造成实验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并报学院处分。 

④凡受以上处分的人员,当年职称考核为不合格,并不准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实验指导教师奖惩参照第二款执行。 

实验室档案制度

为了完整、系统、规范的保存实验室的有关文献资料,便于实验室科学、规范的管理,特建立实验室档案。 

一、存档范围: 

1、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管理方面重大、重要及有价值的文献资料。 

2、大型精密仪器的技术资料、合同、论证书的原件。 

3、实验室重大事件的记载,实验室工作的记录。 

4、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5、人员培训、考核、奖惩记录和工作记录。 

6、资产管理账册。 

7、经费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和总结。 

8、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 

9、实验成果及获奖情况。 

10、上级有关实验室方面的文件。 

二、档案管理的办法: 

1、设立专门的档案柜。 

2、对有存档价值的文献资料及时归类存档。 

3、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每年剔除一次。 

4、专人保管,防止档案资料的丢失。 

5、档案柜应放在通风干燥条件好的房间,防止因受潮霉变而损坏。 

6、档案资料只能借阅,不能拿走,要保护其完整性。 

三、档案使用规定: 

1、档案资料原则上只查阅不外借,因工作需要确要外借的,需经实验室主管人员签字并办理借阅手续,做到有记录可查。 

2、档案资料借用人必须做到: 

①不损坏、不丢失;②按时归还。 

3、造成档案资料遗失损坏的,除责令其赔偿外,还应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批评教育。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条例

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实验室应把实验室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实验室的工作由实验室主管人员亲自抓,明确分工,定期检查,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实验室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防水、防火、防潮、防腐、防触电、防毒、防辐射、防盗的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不断完善。 

四、对初次进实验室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实验室主管人员应安排专门时间进行安全及安全使用仪器设备教育。教育后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由本人负责,不教育由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 

五、坚决消除一切事故隐患,对不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明知故犯,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六、实验室发生一切大小事故,一律要向主管部门报告。凡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上者属重大故事,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学院保卫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部门、系主管领导勘察现场。凡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的,应予严肃处理。 

七、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检查,总结、交流经验,发现、解决问题。 

实验室安全守则

一、实验开始前应检查所用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才可进行实验。 

二、实验进行时,师生均不准随便离开岗位,要经常注意反应进行的情况,注意装置有无漏气、漏电、破裂等现象。 

三、当进行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时,实验指导教师要根据实验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实验药品。无标签的试剂,在未弄清药品之前严禁使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严禁私自将实验仪器带出实验室。 

六、熟悉实验中危险品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实验时要特别注意安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防烧、烫伤,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七、熟悉安全用具(灭火器、砂箱)以及急救药箱的放置的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和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八、不要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水、电一经使用完毕,就立即关闭水龙头,切断电源。点燃的火柴用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九、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吃食物,实验结束后要洗净双手才可离开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等一切财产,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借和私自拿出楼外。 

二、仪器、设备专库专人保管,加强危险品、贵重仪器和物品的安全保管,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和器材,每个师生员工应熟悉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三、各实验室实行安全责任制,完全负责本实验室的各项安全工作。 

四、由系分管领导定期检查,落实全系的安全保卫工作。主动配合学院保卫处,落实检查全系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教学,科研实验中,必须加强安全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 

六、讲文明,讲道德,守纪律,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不得在实验室追逐,喧哗和进行有碍工作学习的活动。 

七、非本系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实验室,库房,资料室,因工作需要来的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室时,需到系办公室办理必要手续。 

八、节、假日实行封闭管理。凡在此期间要进入实验楼工作学习的师生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九、不得在实验室、高级仪器室库房等到地会客。上课不得会客,不准在库房等危险地方吸烟。 

十、不准在实验室餐饮留宿,生活用火。特别要加强水、电的安全的意识。 

十一、在实验室建设中,要注意防火与防盗的合理结合。 

卫生工作制度

一、系楼的卫生工作由系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具体负责人员: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团总支书记、系学生分会干部及各班劳动委员。 

二、全系范围内的卫生、绿化、美化任务实行承包制,学生实验室由学生承包。 

三、卫生工作要求: 

1、学生实验室: 

①每次实验结束后,由实验班级学生轮流值勤打扫卫生,求做到桌面、墙面、地面干净、整洁。 

②实验结束后,值日同学负责卫生打扫,确保实验室清洁与环境文明。 

2、遇特殊情况和临时任务的大扫除,由系分管小组统一安排。 

四、检查办法: 

1、学生实验室每周由各教研组检查1-2次,并做好记录。 

2、实验预备室、库房的安全与卫生由实验室主任抽查并计入考核结果。 

五、奖惩办法: 

每学期实验室卫生工作做得好的班级,按学生管理有关条例给予综合测评加分等奖励。 

为了保证实验楼的安全,做到以防为主,消除火灾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系的防火工作由系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检查。 

二、定期在教职员工及学生中进行消防教育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 

三、系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检查四次防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对易燃、易爆等物品,实行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加强其科学管理和安全存放,严格控制存放量。 

五、库房、仪器库房等地严禁烟火。 

六、禁止在实验楼内生活用火、燃放烟花炮竹、违章用电、用气。做到经常检查电器线路,确保安全运行。 

七、禁止在安全通道上摆放物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实验室、保管室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手提灭火器和沙)。 

八、加强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前的安全督促检查工作和节、假日期间的物品管理工作。放假期间切断电源。 

九、每次学生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员,要及时切断电源,认真清点物品。对于贵重物品,必须及时入库妥善待放。 

十、开放实验室期间,指导教师、实验员必须有人值班,坚决堵绝放任自流的现象发生,违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十一、做好节假日实验楼的值班保卫工作,确保办公楼、实验楼的安全。 

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保证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成立教育、心理系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系分管领导、系办公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系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组成,系分管领导任组长。系综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系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检查评比和整改工作。 

第三条 安全员岗位设置: 

1、实验室、科研仪器室,分别设立安全员岗位。 

2、每室一岗,每岗一人。因工作需要,一人可同时任数岗。 

3、各预备室、学生用实验室的安全员为实验员。没有实验员的教研室,由教研室指定一人并报系综治领导小组备案。 

4、各教研室仪器设备室(如天平室、烘箱、马福炉室)的安全员由教研室指定,报系综治领导小组备案。 

5、系仪器、设备保管室、安全员由系保管员担任。 

6、实验楼值班员负责实验楼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安全员职责 

1、安全员对所任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负责。 

2、安全员负责本岗位内仪器、药品、办公用具等财产的数量,性能状态的造册登记。 

3、安全员对本岗位的仪器、办公用具等财产负责日常维护,保证财产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发现有重大故障,应做好记录,及时向系主管领导报告。 

4、安全员应经常检查本岗位的仪器、设备、办公用具存放的安全,做到人走关门上锁,水、电及时关闸,消防器械处于良好关态,经常检查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保证不发生火灾、水灾及失窃等安全事故,确保国家财产万无一失。 

5、贵重仪器室的安全员对于本岗位内仪器除认真执行本制度处,还应严格遵守仪器运行的有关规定,定期向系报各仪器状态。 

6、安全员负责本室内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室内窗明干净,仪器无积灰,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7、节、假日及学期结束之前,安全员必须根据校、系部署,做好财产度假期间保卫和假期内的日常检查安排。做到措施得力,确保安全。假期要求每隔10--15天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新学期开学将记录交系办。 

第五条检查、奖励与处罚 

1、安全员制度每学期检查不少于二次,检查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2、检查由系行政和系综治领导小组组织安排。 

3、检查方法分为全面检查和抽项目检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 

4、检查内容及评比办法由系综治领导小组制订。 

5、奖励 

1)岗位安全员在每年历次检查中均为优秀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将情况向学校综治领导小组汇报,建议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2)安全员在工作或业余时间,经自己努力排除了可能产生的不安全因素,或为保护国家财产做出突出成绩,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将其先进事迹向学校综治领导小组推荐。 

3)其它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有贡献的人或事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6、处罚 

岗位安全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1)按规定应该在岗而又未经批准擅离岗位,导致事故发生,视造成损失的轻重程度,扣除一定的奖金,在全系通报批评。情节较严重时,向学校综治领导小组报告,听候处理。 

2)因责任不到位造成事故(如:水龙头未关漏水、发生火警、门窗未关紧财产被盗),未酿成损失者扣除一定的奖金或岗位津贴。酿成损失时,视造成损失的大小报学校处理) 

7、奖励与处罚由综治领导小组组织调查,提出意见,报系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并报学校备案。 

第六条岗位责任的确立与解除 

1)、岗位安全员应与系综治领导小组签订岗位责任状,安全员责任自签订责任状之日起生效。 

2)、岗位安全员责任状每学年签订一次,所担负的责任的不因安全员换人而改变。安全员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责任至期满后重新签约。 

3)、岗位安全员因工作变动调离,所担负的责任自行解除。但在离岗前必须与继任人办理完整的移、接任手续,经系综治领导小组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岗。否则,将对日后出现的事故继续负责。 

第七条 

1、本制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2、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系综治领导小组补充完善。 

3、本制度的执行解释由系综治领导小组负责。 

实验室信息管理制度

一、信息收集范围 

1、系、院以上级领导机关有关实验室建设的文件、批文、信函等。 

2、学校实验主管部门有关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方面的文件、信函等。 

3、行业学会、协会的有关文件、信函等。 

4、系有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方面的大纲、计划、报告、总结等管理文件。 

5、系年度统计及上报资料。 

6、系实验室及实验教学方面各类数据及更新情况。 

7、大型精密仪器使用说明书、技术参数等资料。 

8、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基本情况。 

9、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经费。 

10、人员奖惩及事故处理材料。 

11、图书资料、数据手册。 

12、教育、心理实验仪器市场信息。 

13、专业技术动态。 

14、学生实验成绩。 

15、实验仪器改进、实验教学研究动态与成果。 

二、资料管理 

1、实验室指派一位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与管理。 

2、各种资料单独建档,分类收集。 

3、资料一般情况下,只查阅,不外借。 

4、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更新。 

三、保密 

1、有关本系发展及专业技术方面需保密的资料,必须保密保存,查阅、外借必需经系领导批准。 

2、由于资料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应追查责任。 

实验人员培训制度

一、实验技术人员 

1、对刚毕业分配或新调来的(原先未从事过实验技术工作)实验技术人员,主要加强其基础理论和基本实验技能的培训,使之尽快能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 

(1)在本系跟班随堂听课,至少要从头听到尾听一遍本专业的理论课程。 

(2)与实验指导老师一起做预备实验。 

(3)所在专业教研室安排一名有经验的教师负责具体指导、培养。 

2、对已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实验技术人员,主要加强扩大知识面和提高业务能力的培训,使之成为多面手,能完全独立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制订自我学习计划,提出业务进修申请,每年度或每专题学习培训后应书面汇报总结学习情况。 

三、对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回来后应书面报告学习培训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列为实验室资料存档,作为晋级评优的材料。 

四、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参加科研工作,从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五、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列入系教师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保证经费,鼓励业余培训,提倡系内培训,根据工作需要也有计划送出去脱产培训。 

六、系应为实验人员晋升、晋级所要进行的培训,尽量提供必要的各种条件和方便。 

七、定期考核。实验技术人员业务学习与业务工作能力,对通过学习培训、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提高快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为本系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科研做好突出贡献的人员,除系内给予表彰奖励外,并向学校推荐评优,给予重奖。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开放实验室规章制度 

为了给本系教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更好的服务于教学,使本实验室真正成为教师教学研究和课件制作的基地,CAI开放实验室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大家自觉遵守:  

1.本实验室开放时间为: 

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安排开放时间  

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3:00~~~~6:25  

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本实验室为坐、值班制,值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保证实验室安全正常运行; 

3.值班人员每天在实验室开放前检查完所有的机器,保证机器的完好率;保证实验室环境清洁舒适,并进行机器软硬件维护; 

4.热情接待前来制作课件的教师,解答教师提出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教师进行课件制作; 

5.为保证实验室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保证实验室的安全正常运行,本实验室仅供本系教师做教学研究和CAI课件制作使用,不提供其他用途; 

6.未经实验室值班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搬动机器,改动机器设置,也不得任意删改文件。如需使用自己携带的软盘必须经过查毒消毒后方可使用;不得将实验室内的任何物品带离实验室; 

7.下班离开前,值班人员关闭机器,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值班记录,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绵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数码钢琴教室管理规章制度 

数码钢琴教室是教学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为教学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希望大家遵守执行: 

一、请保持教室安静,严禁在教室内喧哗、嬉闹、追打。 

二、请保持教室清洁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乱贴乱画。 

三、本教室为贵重易损电子设备,禁止携带水杯和其他潮湿物品入内;禁止在琴盖上放除曲谱之外的任何物品。 

四、进入教室严格按照老师指示行动,不得自作主张随意操作。 

五、若发现仪器有故障要及时向老师汇报,学生不得擅自处理。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或丢失仪器者应按有关规定赔偿。 

六、任何人不得擅自搬动、调换、改装、拆卸室内仪器设备。 

七、课程结束后,认真检查整理好仪器设备,关闭电源,并报告任课老师后方可离开。 

八、本教室只做钢琴教学时使用,其他时间禁止学生进入。 

绵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多媒体网络机房管理规程 

教育技术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实验实践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为教学实践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以下规程,希望大家遵守执行: 

一、非教学实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室内保持安静,严禁吸烟、吃饮食。自带的水杯须远离电路设施;严禁在实验室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乱贴乱画。 

三、实验课前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要求,熟悉实验材料,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 

四、实验态度端正,实事求是记录实验数据,积极分析思考,及时提交实验报告。 

五、实验或上网自主学习过程中不可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严禁玩游戏、聊天。 

六、实验结束后,检查整理好仪器设备,搞好室内卫生,并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经同意后方能离开。 

七、任何人不得擅自配备实验室门匙,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爱护实验室硬件设备、设施、用具: 

1.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调换、改装、拆卸室内仪器设备; 

2.不得触摸计算机显示器屏幕,不得私自调试显示器上的按钮,不得擅自插、拔电源插头; 

3 .严禁在计算机及桌椅上刻画、涂抹、张贴; 

4.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开关机操作步骤,不得随意重新启动或强行关机; 

5.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自带的软盘、光盘; 

6.若发现仪器有故障要及时向老师或管理员汇报,学生不得擅自处理。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或丢失仪器者应按有关规定赔偿。 

7.实验室的仪器、配件等,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带出实验室,否则作盗窃公物论处。 

九、合法、有效地使用软件、网络系统与网上资源: 

1.实验室即是教学科研实验实践的场所,也是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的阵地,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不可上色情、暴力、血腥、反动网站,若出现自动连接此类网站时要及时报告老师。不可利用网络传送接收色情、暴力、血腥、反动信息,如有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送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2.严禁对网络进行破坏性操作。不得设置、更改和试图破译“口令”,如开机密码、屏幕保护密码等。不可随意设置共享文件夹; 

3.严禁擅自更改、破坏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参数设置,如网络安全设置、电脑桌面、控制面板、网络地址、显示属性等; 

4.严禁超出管理员指定范围进行非法拷贝、删除、更改文件等操作。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下载软件、安装软件或卸载软件;不准将非法软件拷入硬盘; 

5.严禁私自关闭或禁用电脑中的防病毒软件。 

绵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场所。为支持教师的科学研究,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制定本规定。现将开放实验室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三、每学期开学初,各教研室应将本学期本门课程开放的时间、内容等提交实验中心,实验中心统一向学生公布。  

四、各实验室应做好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  

五、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六、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实验室应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如组织“开放实验交流答辩会”等活动,促进学生实验小组之间的沟通,分享实验成果和心得体会,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报告能力。实验室必须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八、学生离去后,值班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清整好实验室,保证第二天实验室的正常使用。  

实验中心要认真做好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特别应充分利用校园网等现代化手段。  

教育科学学院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