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全院师生:
我院按照学校《绵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绵师院学字〔2021〕43 号) 文件要求开展 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审核, 已产生《附件五:教育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名单请见下方附件1),现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天(9月26日—28日)。
公示期内,如师生有异议,可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校纪委、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以书面形式提请复议。联系方式如下:
1、教育科学学院监督人及投诉电话
孙晓冬(党委副书记) :13981131633
杨柳老师 :18380590705
2、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16-2579553
监督邮箱:msxszz@qq.com
3、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16-2200044
教育科学学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