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2017-2018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的
公示
根据学校2018年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教育科学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初审、学院评审小组复评,产生拟推荐学生名单,现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如下(名单请见网页下方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25日-9月29日)。
公示期内,如师生有异议,可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校纪委、学校学生处以书面形式提请复议。联系方式如下:
1、教育科学学院监督人及投诉电话
王海榕(党总支副书记、学院认定工作组组长):15281153006
袁文钦(学办主任、学院认定工作组副组长):13458076543
2、学校学生处监督投诉方式
学生处处长办公室:0816-2579124;
学生处网站处长信箱:
http://xgb.mnu.cn/WebSite/studentoffice/OfficerMailBox_Add.html;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0816-2579553;
学生资助中心专用邮箱:msxszz@qq.com。
3、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16-2200044
纪委在线举报系统:http://jubao.mnu.cn/
纪委举报邮箱:mnujwjcc@163.com
教育科学学院
2018年9月25日